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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科左后旗(县)自然情况
科左后旗(县)是清代著名爱国将领僧格林沁的故乡,又名博王旗,1650年建旗。位于内蒙古通辽市东南78公里,东南距沈阳190公里,有“沈阳市后花园”、“通辽市南大门”之称,是沈阳去往通辽必经之地,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,总人口40万人。居住着蒙、汉、回、满、朝等19个民族。素有“黄牛之乡、马王之乡、沙稻之乡、民歌之乡、旅游之乡” 的美誉。
二、区位优势突出,交通便捷
科左后旗东北与吉林省接壤;东南与辽宁省相邻;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。旗所在地甘旗卡镇位于北京东北方向790公里、辽宁锦州东北方向335公里、辽宁大连西北方向550公里、辽宁沈阳西北方向190公里、吉林长春西南方向302公里。旗内基础设施完备,交通、通讯便利,大—郑、平—齐铁路, 203、304国道贯穿全旗。铁路有六个出口,四通八达,可直达北京、大连、沈阳、秦皇岛等地。距沈阳桃仙机场190公里,距通辽机场70公里。火车、汽运运力充足,年发货量达764万吨。可以随时向大连港、营口港、秦皇岛港等地发货,同时正在建设的沈阳至通辽高速公路(国道304线东侧5公里处新修2010年5月开工修建)、大庆至广州、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均通过我旗境内。为我旗的发展提供巨大潜力。
四、水电、劳动力资源充足、价格低廉
水资源方面:可利用水资源量达8.5亿立方米,地下水埋深1.5-2米,民用和工业用水均为每吨3.0元。电力资源方面:全旗规划建设180万KV的6处风电场,现有220KV变电站一座,2009年计划开工新建已得到上级批复的220KV变电站一座,有66KV变电所13座,主变压器19台,容量为112.15MVA。全旗最大负荷为51MW,用电量2.3×1000000000kwh。在旗工业园区内建有专门负责各大企业用电的变电所。从全旗甚至全市来看,由于高耗能的大企业较少,电力供应十分宽裕,可充分满足高耗能企业的用电需求。同时电价也相对低,普通居民照明用电为0.463元,大工业用电仅为0.431元/度,是高耗能企业首选之地。劳动力资源:2008年我旗劳动力输出116500人次,雇工容易,一般劳动强度下,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为700-800元/月(指每天8-9个小时的工时),价格较低。
五、招商引资政策优惠
(一)、用地优惠政策
1、土地出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,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内,可依法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。使用期满后,使用者可优先续期。 2、土地通过招标、挂牌、拍卖方式出让。工业用地底价94元/平方米(其中必缴:0.8元/平方米,做为农业开发专项资金上缴内蒙财政,其余全部地方留成部分可考虑不缴),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4元/平方米(70%上缴国家,30%上缴内蒙财政)。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,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,技术含量高、附加值高的企业,实行“一企一策”,可考虑给予零地价。 3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按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》(内国土资发[2005]60号)文件执行,同步实现集约用地。 (二)、财税优惠政策 1、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、国家鼓励类的内资生产性企业,以及符合我旗产业发展规划的生产性企业。对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,两年内可享受增值税、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。在旗内生产经营民族用品的企业,享受增值税免征。 2、年纳税额在100万元-300万元(不含300万元)之间的商贸流通企业,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,前三年按70%的比例返还;年纳税额在300万元-800万元(不含800万元)之间的商贸流通企业,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,前三年按80%的比例返还;年纳税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,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,前三年按90%的比例返还。原签订合同执行未到期的,继续按原合同执行,如有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。对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在土地出让金部分给予100%奖励;在税收方面享受“免三减二”的优惠;即从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之日起开始计算,前三年税收旗级留成部分给予100%奖励,后两年税收旗级留成部分给予50%奖励;免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旗级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3、交通运输、邮电通信、文化体育、金融保险、娱乐等(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除外)服务业企业,营业税以年实际入库20万元为基数,超出部分中的地方留成部分,前三年按30%的比例返还。 4、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有关规定的,准予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,准予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。 5、对循环经济、有独立知识产权、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产业链条长的企业,实行一事一议原则。 (三)、配套服务及其他优惠政策 1、旗政府门户网站对入驻企业和产品提供宣传服务。旗新闻中心设立专门宣传栏和户外广告栏,为企业提供优惠广告宣传。 2、凡是来我旗从事生产经营的投资者及企业员工,只要有固定的住所和生活来源,要求在我旗落户的,本人及家庭成员可落入我旗城镇户口。 3、对客商投资项目审批、注册、登记实行一条龙服务制度。需要到上一级部门审批的,企业提供项目基础资料,由旗里项目承办部门协助办理。 4、投资国家、自治区、通辽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和优势产业及我旗鼓励发展的重点项目,除供热入网费和廉租住房基金外,免交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。缴纳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按照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,有关证照只收工本费。 5、对新办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招商项目,实行旗五大机关领导包联制度,进行跟踪服务。 6、对本政策未涉及的事宜,参照本政策规定实行“一事一议、一企一策”的政策。 六、重点推介的招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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